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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,有鑑於「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」將

於105年1月1日施行,該署製作「禁止廣告及促銷行為新規定」宣導海報及單張,說明限制廣告

及促銷之「產品品項」、「廣告」限制範圍等規定,以保障兒童食品健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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